姜宸难得地红了脸,大庭广众之下,这样不太好吧,犹豫了半天,终于还是道:“你要是不想我走路,我们可以打车。”
“我想背着你走回去。”连城担心回去的路上还会碰见什么事,就算什么事也没有,他也想背姜宸一回,就当是满足自己的心愿。
姜宸的脚还没好,腿脖子肿得老高,又不想开车出来,所以之前连城一直扶着他走路,虽然是两个大男人,可一个明显脚有伤,另一个扶着,也不奇怪,可现在要是连城背着姜宸,估计大街上十个有九个人都会觉得怪异。
姜宸还在考虑,连城已经弯腰一使劲将姜宸背了起来,左边的脚因为肿了套不进皮鞋,所以套着拖鞋,因为连城的走动,拖鞋掉了,谁也没想着去捡。
姜宸一边脚套着正经的皮鞋,一边赤着,肿得像猪蹄,他从来没有试过以这种形象出现在大街上。
连城经过半年多来连续不断的锻炼身体,肌肉变得结实了许多,就算背着跟他身材差不多的姜宸,也大气不喘。
从没有被人背过的姜宸靠在连城宽阔的脊背上,有种被稳重如山的父亲背着的感觉,安全感满满。
“连城,从这条路走回家要四十分钟呢!”姜宸提醒道。
连城挑了挑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