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 认识你变成了迫不得已的事  当我回到那个九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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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打架,先下手为强,处理未成年人的打架纠纷,不动凶器,基本上就是斗殴,谁被揍的惨,得到的赔偿多一点。我不想被揍,所以我在他扯了我头发时,立刻就反击了。而且下手也算是黑了,直接动凳子了。

因为我不想被揍了却只是得到一点医药费,我还得养伤,这不划算。更何况这种无赖还不一定真给你医药费,谁会为了一点医药费,跟这种人纠缠不清?

而我把他先打了,如果我不给他医药费,他肯定就是赖上我了。因为他这种人本来就是寄生在他人生活里的,他巴不得找一个让他啃噬的对象,混吃等死。

所以我还得把医药费给他。

但在此之后,我得让他长长记性。再花点钱,找个以前混的挺开的叔叔在外面找几个混子,把他先打怕了再说。混子可以逃跑,打完之后根本追不到人。为什么要在此之后?因为在赔完医药费之后,我们俩就两清了,到如果还没赔偿,就又把他打一顿,那他找不到那些打他的人,这伤病处理,不还是得赖在我头上?所以一定要赔完之后再打。这也是因为我知道他会找我茬,我必须再先下手。这种事,不能等自己吃了亏,再去讨回公道,到那时候,你就是把对方打残了,自己不还是落了一顿打吗?

“你把那无赖打了,你不怕他打击报复啊?”好友于波跟我聊了起来。

我把课本合上:“小事,打破头不过一棒子的事,他还能把我杀了不成?大不了转学咯。”

提到转学,我忽然想到一件事,那就是她怎么办?这上天给我的第二次机会百分百能成功,她可是自己都说了,如果我在高中时代有后来那么锲而不舍的追她,她一定会答应我。

可如果我这么转学了,那不是又错过了吗?

实在让人恼火,感觉每个人生阶段,总会遇到那么几个给你制造麻烦的人渣,而你还不得不陪他们浪费时间。

于波对我竖了竖大拇指:“早就想打他了,成天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。但你还是小心点吧。咱们都是住读,他肯定会在寝室里找你麻烦的。”

我见过他们寝室里打架,当时一个个各种叫嚣是因为他们有预谋的叫了人,一堆人堵着别人一个人在寝室,还自以为多牛掰,逢人就说:“那小子被我揍的不敢喘气。”

有的人血性,越是这种场合他越是不服输,可有的人习惯权衡利弊,遇到这种事,被打就被打了,不想多生事端,他们是来读书的,不是来闹事的,他们顾虑父母的感受,顾虑读书的机会,不能说他们懦弱,只是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同而已。

那些把暴力视为荣耀,不以为耻反以为荣,只会让别人觉得你可恶,可恨而已。

于波的话让我思考着要不要走读,想了想还是算了吧,兵来将挡水来土掩。他这种人不值得我耗费过多的精力去思考如何对付他。

这时我又看见许贝与我们班的那几个女孩在外面聊天。我想了想,决定还是先让她认识我,毕竟接下来闹不好我还真的要转学,到时不认识,我不得悔死啊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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