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狼崽子还能动,吃不了肉,它还吮不了大.腿里的血迹?
能喝了,就肯定死不了!
严锦姝冒着丝丝细雨,速度提到了最高,半个小时不到,她已经越过了青山,进入了深山丛林,而那老四口中的‘老二’,早在十分钟之前,就已经被她甩开了。
因为没有发现到狼群,她理所当然的继续前进,根本就没有在那个老二面前露脸。
严锦姝越过这人之后,心里就明白,这老二肯定是将狼毛存放在一条路线上,来引诱野狼王的追寻。
只是先前下过大雨,使得他的步伐慢了,而野狼王在雨水之下,那嗅觉当然没有这般敏.感,能快速的寻找到狼崽子气味。
说起来,狼兽们,最是看重其崽子,要是被强掳了崽子,再远再久,它们都会死寻不休的。
这严锦娴的脑子,果然是有进步了!
可惜,是用在为非作歹之上,那就让人厌恶极了!
喜欢重生当军嫂请大家收藏:(m.99duba.com),久久耽美读吧更新速度最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