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说守三年,其实更多的,是为了自己的女儿。
先夫死时,女儿才刚刚满三周岁,她要是不要女儿再嫁,不异于将女儿置于夫家那豺狼之地,她费尽了心血生下来的女儿,并不是为了被他人作贱她的!
为先夫守三年,到时女儿也年近七岁了,她又得了名声,何乐而不为?
最主要的是,她二十二岁再嫁,跟二十五、六岁再嫁,其实也差不了多少。
反正,如何都逃不出她是二婚的事实,就算她的丈夫是为国牺牲的。
再嫁了人,夫家要是看不起女儿,那活法肯定就不一样的。
她用命拼下来的女儿,她心里肯定是爱重的。她宁可委屈一下自己,也不会想要一个只有几岁的稚女来背负。
这与她的家教不符合。
虽然那会儿她娘还在,可要不是大哥和大嫂明理,她也回不了娘家寻求依靠的。
而且,她娘死时,逼着她守三年就好,三年后就开始寻个好男人,嫁了吧。
当娘的,怎么忍心自己的亲女儿,才二十来岁,就要为一个男人守寡一辈子?
江小英也没有蠢到这地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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